請假申請書 尊敬的___________: 您好! 我 是 ___________, 由 于 ( 原 因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故 不 能 參 加 _________________,特此請假,懇望批準! 請假人: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大學生離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離校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根據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教育部令第 12 號)及其他有關規定,特擬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經學校授權,本安全責任書由各二級學院與學生簽訂。
一、學生在離校期間,學生回家必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家長和所在學院同意并簽訂 安全責任書,辦理相關手續后,方視為學生在假期間正式回家。
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自 行離開學校。
學生假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且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后果由學生本 人承擔。
二、學生在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巢湖學院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外出離校的安全管 理規定,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并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三、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違反相關規定并給學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后果的, 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 學生在離校期間, 學生要遵守交通法規, 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 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學生在離校期間,在校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在離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 由學生本人負責。
八、學生在離校期間,要愛護公共設施和設備。
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的,責任自負。
九、學生在離校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 ,責任自負。
十、學生在離校期間,由于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 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學院(蓋章) 班級: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